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生效规定及日期是什么样子的呢?有一个朋友,他签订了一份这样的合同,今天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了。
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权利质押质押漫画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所以说上面这件事就是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生效规定及日期
2018-03-01 15:26:38 回复
根据我国的法律知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生效规定如下,应收账款质押的对象主要为已形成较大生产规模、经营稳定、主业突出、有品牌优势、市场稳定、发展前景良好的客户。
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应具备一些条件。贸易寄出合同项下的商品交易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交易主体及交易行为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基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没有其他附带条件,合同规定的货物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转让人已出具该销售合同项下的商品销售发票和发货证明,且发票与发货证明所及早的商品品种、数量、金额一致。拟转让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法定禁止转让或合同约定禁止转让情形。交易商品质量可靠,不易变质、破损几,价格相对稳定,商品质量检验标准清晰、容易确定,货物交割后验收期一般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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