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领域中,离婚是一种可能的选择。当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其中一方患上了久治不愈的精神病,这往往意味着夫妻感情已到了破裂的边缘。倘若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即便经过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那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合理的。
然而,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抚养权问题,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倘若精神病患者的病情较轻,能够凭借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基本生活,那么在确定子女抚养关系时,可以适当考虑让其抚养子女。但要是精神病患者的病情严重,根本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将子女交给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抚养。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应适当照顾精神病人的利益。因为他们在婚姻关系中可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需要得到一定的关怀和保障。总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力求在离婚过程中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相关方都能得到应有的对待。
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如果一方患上了精神病且久治不愈,这就意味着夫妻感情已经确确实实破裂了。要是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即便经过调解也没有效果,那么依法是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的。
在离婚诉讼这个过程当中,处理有关精神病患者的抚养权问题时,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决。要是精神病患者的病情不是很严重,能够凭借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维持基本的生活,那么在确定子女抚养关系的时候,是可以适当考虑让子女由精神病患者来抚养的。可要是精神病患者的病情特别严重,完全没有能力去抚养子女,那就应该把子女交给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去抚养。
另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也应该适当地照顾一下精神病人的利益。总之,我们要把各种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时,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这就表明夫妻感情已确已破裂。此时,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后,依法可判决准予离婚。在离婚诉讼处理有关精神病患者的抚养权问题时,需依具体情况而定。比如,病情较轻能以劳动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在确定子女抚养关系时,可让其抚养子女;而病情严重无抚养能力的,就应将子女交给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并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要适当照顾精神病人的利益。总之,必须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让离婚过程更加公平合理。
2025-01-21 06:37:35 回复
离婚这事是可以的。咱说说夫妻关系里的一种情况,要是其中一方在夫妻一起过日子的时候患上了精神病,而且这病长时间治都治不那就可以看作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要是有一方特别坚决地要求离婚,就算调解来调解去都没效果,那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也是没问题的。
不过在离婚诉讼这个过程中,处理那些有精神病的人的抚养权问题,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下判决。要是这精神病患者的病情不算太严重,还能够靠自己的劳动收入来保障基本生活,那在确定子女的抚养关系时,就可以适当考虑让子女由这个精神病患者来抚养。可要是精神病患者的病情特别严重,压根就没能力去抚养子女了,那肯定得把子女交给有抚养能力的那一方去抚养。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也得适当照顾一下精神病人的利益。不能因为人家有病就不管不顾,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方方面面都得照顾到,这样才能保障好各方的合法权益,让大家都能得到应有的对待。
可以离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要是一方患上了精神病,并且长时间都没治那就可以看作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要是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不管怎么调解都没用,那就可以依法判决准许离婚。不过在离婚诉讼里处理精神病患者的抚养权问题时,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要是精神病患者病情比较轻,能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基本生活,那在确定子女抚养关系时,是可以考虑让子女由精神病患者抚养的;要是病情严重,没能力抚养子女,那就得把子女交给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抚养。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也应该适当照顾一下精神病人的利益。总之,要把各种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2025-01-21 02:4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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