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被征用的补偿标准各地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此外,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还应包括社会保障费用等。具体补偿数额需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2024-12-23 08:00:01 回复
农村耕地被征用的时候,补偿标准在不同地方是不一样的。土地补偿费大概是这块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算的,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这块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不过,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多不能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规定的。而且,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除了前面这些,还得包括社会保障费用等。具体到底能补偿多少,得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2024-12-23 06:57:27 回复
农村中被征用的耕地,其补偿标准在不同的地方是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土地补偿费是该耕地在被征用之前的三年里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而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其安置补助费标准是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不过要注意,每公顷被征用的耕地,它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能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地上的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规定的。除此之外,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还包含着社会保障费用等。具体的补偿数额得依据当地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去确定。
2024-12-23 05:58:23 回复专业解答耕地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区分:旱地5.8万元/亩,水田9.9万元/亩,菜田15.6万元/亩。赔偿金额以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低年份统计数据和物价部门报价为准,确保公正合理。补偿包括实物赔偿(如土地、住宅、设施、青苗)及足额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同时提供社会保障服务,保障农民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专业解答1. 全旱地每平米53000元,水田每平米90000元,无土蔬菜种植田地每平米150000元。 2. 基本农田:全旱地每平米58000元,水田每平米99000元,无土蔬菜种植田地每平米156000元。 3. 林地及其他农业用地每平米138000元。 4. 工业建设用地、村民住宅用地、道路等每平米136000元。 5. 空闲地、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土地每平米21000元。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滁州农村征地补偿每亩多少钱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农村征地每亩多少钱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农村土地征用多少钱每亩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律师解析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律师解析 1、国家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米没有具体的数额的规定,只有一个标准性的规定。 2、集体土地的房子,货币补偿最低建筑成本价,还会置换宅基地或者地价补偿;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按面积拆一还一。 3、城中村的,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国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拆一还一,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
律师解析 1、现在农村土地在征收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提供相应的补偿费用,土地的情况不一样,那补偿的费用肯定也是不一样的,正常来说现在农村土地征收一亩的价格是要达到10万元到20万元的,这个也是要看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如果说当地的经济发展比较好,土地的位置也比较优越,那土地征收的费用也会稍微高一些,基本上也是能够达到一亩30万元以上的。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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