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部分地无都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建筑材料这一方面的涨跌问题不是谁能说了算了,水泥、钢材还有机砖等说涨马上就涨。既然是根据最低价中标法选取施工单位,我看可采用(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可行些。不过前提是贵方的投标要满足最低价中标。
2018-02-23 17:55:03 回复
第
一,有些合同有适用范围,如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不长,技术不复杂且设计完善,造价相对较低的工程;而可调价格合同适用各种工程;再者成本加酬金也只适用于抗洪,抢险就灾,恢复生产等工程。你要根据适用范围进行选择。第
二,虽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里仅给定了3种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但可以根据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双方合同谈判过程中设定一些针对合同价款的专用条款,较常见的有:
1、针对动态市场价格的可调单价合同条款,约定涨跌幅度。
2、针对设计欠完善的工程量可调合同条款,约定工程量变化范围。
3、针对工期相对紧张,须采取赶工措施的调整措施费用合同条款,约定补偿比例及补偿条件等。第
三,如双方在显失公平或并非合理低价的情况下,约定的合同价款往往无法控制。所以双方应在确定合同价款过程中充分考虑各个因素,建筑工程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款和实际工程款这样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造价比较好控制些。以上是鄙人茁见,望大家指点
第
一,有些合同有适用范围,如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不长,技术不复杂且设计完善,造价相对较低的工程;而可调价格合同适用各种工程;再者成本加酬金也只适用于抗洪,抢险就灾,恢复生产等工程。你要根据适用范围进行选择。
第
二,虽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里仅给定了3种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但可以根据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双方合同谈判过程中设定一些针对合同价款的专用条款,较常见的有:
1、针对动态市场价格的可调单价合同条款,约定涨跌幅度。
2、针对设计欠完善的工程量可调合同条款,约定工程量变化范围。
3、针对工期相对紧张,须采取赶工措施的调整措施费用合同条款,约定补偿比例及补偿条件等。
第
三,如双方在显失公平或并非合理低价的情况下,约定的合同价款往往无法控制。所以双方应在确定合同价款过程中充分考虑各个因素,建筑工程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款和实际工程款这样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造价比较好控制些。以上是鄙人茁见,望大家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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