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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属于共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方面的事,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和《规程》,应该是办成《共有土地使用权证》,在使用权人栏填写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权利人;共有使用权面积为该宗地的总面积;有独用面积的,在独用面积栏填写独有面积,没有独用面积的应该填“0”;在分摊面积栏填写应分摊的面积,分摊面积可能是按你的房屋所有权面积占该宗地上总的房屋面积的比例计算的。
2018-02-23 16:5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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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因为是共用宗地的缘故,所以独用面积不好分割,故所有的土地面积没有区分独占和分摊,全部作为分摊面积计算了。。 也许不尽合理,但也没有大错。。 楼房中的土地面积分割本身有多种分割方法,具体说那种方法更科学合理一些,确实也不好说,各有各的理由,上述全部作为分摊面积计算其实也是方法之一,也有其合理之处希望对你的拆迁时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补偿的问题有所帮助
2018-02-23 16:4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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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赔偿的问题,答案是这样的:通知对于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问题也予以相应规定: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通知称,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2020-11-05 02:40: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