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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继承人父母和儿子哪个优先

邹** 江苏-南京 遗产继承咨询 2024.12.10 07:16:04 322人阅读

第一继承人父母和儿子哪个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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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法律规定下,父母及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利。然而,在实际分配遗产过程之中,并不存在某一方具有绝对优先权的现象。一般而言,我们应坚持遗产分配原则的公正公平性,采取平均分配方式进行分配,但若被继承人因生活拮据或无法工作者,则在作出遗产分配决策时,应对其进行适当考虑并给予相应的关照与扶持。

2024-12-10 10: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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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里面,老爸、老妈还有咱们这些孩子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有权分家里头的东西根本不用比哪个人权力更大。但在实际分财产的时候咱们一般是按照平均分配来处理的。但是如果哪个兄弟姐妹过得特别惨,连工作赚钱的能力也没有的话,那就得给他们多分一些了,这样才公平。

2024-12-10 08:5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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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继承里,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和子女,他们平等拥有继承权,彼此没有优劣之分。在分配遗产时,力求公平,然而对贫困且丧失劳力的继承人要给予特别关照。

2024-12-10 08:5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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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在家产上,爹妈跟孩子都是平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大家都应该有份,不分大小。那要是要分家产?一般的原则就是平均分。但是如果家里有人特别穷困潦倒,又干不了活,这种情况下就得给他们多点儿照顾。

2024-12-10 08:31:28 回复

儿女与祖父母是平等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一、《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具体解释第十条阐明了法定继承制度的核心内容。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本条对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1、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指继承开始后,各个法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先后次序。本条规定有5种法定继承人:1.配偶;2.子女;3.父母;4.兄弟姐妹;5.祖父母、外祖父母。由于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因此,按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血缘、姻亲关系的远近及依赖程度,继承法将5种法定继承人划分为两种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规定两种继承顺序,就要求继承人严格按照继承顺序继承。不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同时继承。当被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护憨篙窖蕻忌戈媳恭颅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方能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间的继承权是平等的。2、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其权利是平等的。没有优先之分。本案中,父母死亡后,其儿女与祖父母(父母的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的权利平等,在继承时没有优先之分,原则上应当均分。

您好,针对您的死者女儿和死者父母谁优先继承遗产?问题解答如下,子女和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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