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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的是继承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唐** 山东-潍坊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2.20 20:44:48 17人阅读

朋友之前因为爷爷去世了,现在他继承到了一套房子,所以想知道的斯继承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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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然人死亡,有继承人的,是需要进行遗产分割的。在遗产分割前,遗产是属于继承人共有的。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物有相同的处分权。那么,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是共同共有吗?
我国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认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因此,在继承开始后,存在数个继承人且遗产未分割的,每个继承人均被推定为遗产的共同共有人,对遗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然而,法律拟制的这种共同共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在遗产分割前的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的人数实际上是不确定的。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具体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呢?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遗产分割的方式有:
(一)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二)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三)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以上是对于继承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的回答,请参考!

2018-02-20 20:4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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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第一、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区分份额的。第二、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的,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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