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嫌疑人或被告自愿且如实承认其罪行和控告的犯罪事实,同时表示愿意接受相应的惩罚时,通常情况下,他们在认罪认罚之后很难再进行无罪辩护。这是因为认罪认罚本身就代表了他们的一种忏悔和配合的意愿,而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若想要扭转这种态度并坚持无罪辩护,无疑将会遭遇极大的困难。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假如出现了新的证据能够明确地证实被告人实际上并不构成犯罪,或者在法律的适用上出现明显的错误判断等问题,那么,也不能彻底排除他们进行无罪辩护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一般来说,一个人认了罪、同意惩罚就很难再辩解自己是无辜的。认罪认罚就是你心甘情愿地老实说出自己做得不对的事情,承认人家告你的那些坏事儿都是真的,还做好了接受惩罚的准备。所以说一旦你已经选项认罪认罚了,在之后的过程里想要改变这个主意并且说自己是无辜的话,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不过有时候特殊情况下,比如又找到了什么新证据能证明你真的没犯过事儿,或者发现原来是法律用错了给你定罪这些问题时,也不能说是完全没希望来辩护说自己是无辜的。
2024-11-20 11:26:35 回复专业解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被告人可以通过无罪辩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被告人的商业行为没有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或者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要素,那么进行无罪辩护是可行的。例如,如果能够证明经营活动是合法许可的,或者商品不在法律禁止销售的范围内,那么就可以尝试进行无罪辩护。
专业解答被告人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是否合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自愿且诚实地陈述其所犯下的罪行后,对于检方对犯罪行为的指控予以确认,同时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无异议,进而签署具结书以示同意的案件,将依据法律规定给予从轻处罚。实际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司法程序中,公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进行的一种协商妥协。
专业解答签署认罪认罚文书后,无法再由律师进行无罪辩护。若律师坚持做无罪辩护,那么认罪认罚书将失去其原本存在的法律意义;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可能会选择不对其按照认罪认罚书所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而倾向于判决为不认罪的形式来定案。
专业解答签署认罪认罚相关协议后,当事人仍然有权利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没有限制或剥夺被告人聘请律师进行辩护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仍然可以在法庭上发挥重要作用,为被告人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解答,以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专业解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置,主要目的在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后,并不影响其行使辩护权。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不存在新证据或法律错误的情况下,被告人坚持做无罪辩护,可能导致庭审程序拖延,影响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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