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通常设定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侵占罪是一种旨在以违法方式占有属于他人的财产、遗忘遗失之物或掩埋隐匿之物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表现为,通过秘密手段将这些物品非法据为已有,且其数额大到一定程度,并且在经过催告后仍拒绝向原权利人返还。即便侵占的财产价值未能达到一万元的水平,但是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性质严重且情节恶劣,仍然有可能被判定为承担刑事责任的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犯别人财物的案子,立案追责的金额基本上得过一万元才能告你。这个罪名,就是当你把别人托付给你的东西(比如说你帮人家看管的物品、丢掉忘记拿走的东西,甚至是挖坑埋起来的)自己私吞了,而且占有的钱财数目不小,就算你不肯还给人家,你就犯法。不过,要是你占有的财物实际价值没到一万元,但是你的行为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也是有可能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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