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而言,取保候审往往并不适用。这是由于累犯普遍被认为具有高度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再度犯罪的潜在可能,对于此类人群,执法机构在探讨是否给予其取保候审相关权利时将保持谨慎态度,视乎其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程度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这个事,一般都不适合用在那些已经被认定为罪犯的人身上,特别是那些累犯,也就是已经犯过罪然后又再次作案的人。这种人往往对社会产生更大的威胁,而且还可能继续犯错。所以,法院在考虑给这些累犯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会格外小心,他们害怕这类犯人再次危害社会,所以自然就不会轻易同意取保候审了。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期间本身并不构成累犯的情形。累犯是指那些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罪犯,在刑期执行完毕或者获得赦免之后,若在法定时限之内再犯某类特定犯罪案件,便可被认定为累犯。然而,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本质上表明涉案人员或被告人尚未经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故而并不符合累犯的法律定义。
专业解答若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被追究责任并符合构成累犯的严格要求,便可定性为累犯。具体来说,是指那些曾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且已服完或被赦免刑罚的罪犯,在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行为,这便是我们所说的累犯。
专业解答在司法实践中,累犯通常被认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再犯风险,所以对于累犯,取保候审措施一般不适用。执法机构在决定是否给予累犯取保候审权利时,会非常谨慎,严格评估其再次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以保障社会安全和司法公正。
专业解答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尽管这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也增加了社会危害,但不能将其认定为累犯。因为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后的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而取保候审并不是刑罚的执行,所以不符合累犯的定义。
专业解答累犯通常不可以取保候审,因为他们的社会危害性较大。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嫌疑人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孕妇、哺乳期母亲等需要特别照顾的人,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们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风险,还是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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