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并非纯粹的行为犯罪类型。对于这项犯罪的成立来讲,其既要需要侵权行为的实施,同时亦常常要求该等侵权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级别或产生一定不良的结果反映。例如,若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一定额度,亦或是存在诸如大规模侵权、长期多次侵权这类严重情节的话,方能够构成该项罪名。然而在实际的法务实践当中,对于"严重级别"以及"不良结果"的确立,往往会依据不同的案件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评估与判断。
2024-11-12 08:15:00 回复
这著作权侵犯可不仅仅是简单的"做了就犯罪"。我们国家刑法上讲,想让这个罪名成立得先有这个侵权行为发生而且大部分情况下还得看这个侵权行为是不是到了特别严重的地步,或者已经给别人带来了很明显的损失影响。比如说,如果你因为这个侵权行为赚到的钱数目不小,或者还有其他一些特别严重的情节的话,那就可能会被判刑。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的法律案件里,怎么去衡量这个"严重程度"和"后果",那就要看具体的情况来综合判断。
2024-11-12 07:29:18 回复
解析:
侵犯著作权可不仅仅是做了就行,它还有个门槛。要想被判这个罪名,你得先干点啥坏事,比如说赚了不少钱或者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事情发生。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怎么算“严重”、“后果”这些东西,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来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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