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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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别犯傻,离婚协议就像你的出生证明一样,很严肃的事情,不能随便找个人帮你弄一个。因为这玩意儿可是有法律效应的,所以一般只能自己去搞定。你只要带上你的身份证,然后跑到你们当时办理离婚手续的那家民政局,跟他们说你要查一下档案,复印一份离婚协议就行了。
要是你把离婚协议书弄丢了,那可找不到人能给你补办。因为这东西可是有正规法律效益的关键材料,一般情况下都是得由本人亲自处理才行。那怎么办?你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去那个当初跟你一起去过离婚手续的民政局,看看他们能不能帮你查阅一下档案资料,然后复印下来就好了。
解析:
如遗失了离婚协议,原则上不可请求他人进行补办手续。因为离婚协议本身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所以这一事项通常需要由当事人自行处理。若您对此有所需求,建议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亲自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民政机关,申请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并将离婚协议进行复印取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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