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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产生的自然增值税,应由房地产持有者(即婚前财产持有人)负责。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得者支付。若在购房时有特别协议,如双方商议共同支付或以固定比例分配,则需遵循协议内容。
2024-11-10 17:3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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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要是你自己婚前买了房,那自然而然就得是你自己掏腰包去交那个增值税了。毕竟这个税款就是从这套房子里面出来的。但是,如果你们买房子时有什么特别的约定要说清楚的话,比如说你们俩商量好了让对方出钱或者大家平摊,那当然就得按照你们说的办。
2024-11-10 16:1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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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简单说就是:如果房子是结婚前买,那这个什么自然增值税,就应该是房主额头上的肉,当然,是以这个房产为基础的,因为是这类税收~但是,要是买房的时候你们有特别的约定,比如说俩人商量着让对方出或者出一部分钱,那么就得按照我们之前商量好的去做。
2024-11-10 15:1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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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产生的自然增值税,通常应由房产的实际所有人,亦即婚前购买的财产所有人,全额负担。究其原因,乃是由于此类税费乃基于该项财产而产生之法律义务。
然而,若在购房过程中存在特殊约定,例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由另一方承担或按特定比例进行分摊,则应依照约定予以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4-11-10 14:19: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