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婚前购房,若为一方全资购买且只在对方名下,则此房产算作登记方的私人财物,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平分。但若男方只付首付款,之后共同还款,离婚时房子通常归男方所有,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补偿金,补偿金额包括共同还款和相应增值部分。
2024-11-10 11:45:07 回复
咨询我
比如咱们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男方就得先筹钱把房买了,然后还能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写上去,这样的话这房子就是他自己一个人的。万一我们俩最后没走到一起,女方是分不到这套房子的~但是,要是这个男生付了首付,结婚后两个人再慢慢还贷款,那离婚的时候,法院可能就会把房子判给他,然后让他给女方一些补偿。这个补偿的钱数,就要看他们两个人一起还贷款的那部分和房价升值的部分。
2024-11-10 10:46:27 回复
咨询我
假如你结婚前买房子,只要是一个人拿全部钱,而且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那这个房子就算他自己的,离婚了的话,另一半也没份儿分这套房。但是,假如你们是婚前买房,可其中一位出了一部分钱,婚后再共同还贷款的话,那得看情况来。如果真要离婚分房子的话,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出资人的那一方,然后让这一方对另外一个进行赔偿。这个赔偿的金额,就得看你们共同还贷的部分和房子增值的部分。
2024-11-10 08:56:36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倘若其中一方完全承担了所有购房款项且房产权证书记载的产权人为该付款方,那么这一房屋通常被视为该付款方的个人资产,在面临婚姻破裂的情况下,配偶一方并不具备对该笔资产的分割权益。
然而,当购置房产的资金来源于一方支付首付款项,而后续的还款则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前提下,若婚姻关系走向终结,那么在财产分割时,一般情况下,法院将会把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同时要求登记方向其配偶提供适当的经济赔偿。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则主要参考共同偿还贷款部分以及相应的资产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4-11-10 07:04: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