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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致死具有明显伤害意图,主动行动并对生命终结持有放任或期望态度;而过失杀人均无伤害意愿,分疏忽大意与过于自信两种情况。前者是应知未见,后者是已知恐未见。量罪方面,区别于过失,故意伤人致死通常更重罚。
2024-10-31 10: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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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因为故意杀人被判了死刑,那么这个人心里就是想着要去伤害别人。他会主动去找事儿干,而且对于可能出现的后果并不是不知道或者不在乎,甚至有的人还心存侥幸的希望这样就能逃避惩罚。反过来看,如果一个人因为过失杀了人,那他心里可能就没想过要伤害别人,基本上就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要么就是太过自信,觉得自己能够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所以说,在审判的时候,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肯定要比过失致人死亡严重得多。
2024-10-31 10:3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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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别人导致人家挂了的话,其实就是主观上有想让对方受伤的意愿,然后付诸行动,而且对于对方可能会死掉这件事,心里其实是有数或者甚至还期待的。相比之下,如果是因为过失而导致别人突然挂了,那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这个时候你并没有想要伤害谁什么的,可能只是由于粗心大意,没想到会出现那样的事情;或者就是过于自信,觉得不会出问题,结果还是出事儿了。说到判刑,一般来说,蓄意伤害他人致其丢命的情况,比起过失杀人要严重得多。
2024-10-31 09: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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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故意伤害导致受害者生命终结的犯罪行为中,行为主体确实具有蓄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意图,其行为表现出积极主动,且对于死亡这一最终结果的产生持有放任或者期望的态度。然而,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行为主体并无伤害他人意愿之存在,这其中细分两个类别,分别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二者区别在于前者应该预见到可能的危险后果却未能做到,后者则是已经意识到了潜在风险,却因为过于自信而未能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以防止损害发生。就量刑而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行通常要比过失致人死亡更为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10-31 08:08: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