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同时《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1、你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解决的只是你与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能解决公安对你的行政拘留问题:你有违法行为时,应同时承担的是两种责任, 一是对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可以由你和对方协商、或是经派出所调解解决,解决后你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告终结;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时,对方可以到法院告你索要民事赔偿;
二是公安机关对你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拘留或罚款。
所以:你在派出所调解下与对方达成的协议,与是否撤销你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一般较轻的违法行为,在承担民事赔偿后可能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你的情况是仍然给予了行政处罚。
2、“市局通知我已经撤消了行政复议的申请”:市局撤销的,只是你的“复议申请”、对你的行政复议不再审查,但并没有撤行政复议撤销行政拘留销原派出所做出的对你行政拘留的决定,也就是说:市局不再接受你的复议申请,对你受到的行政拘留是否适当、是否应撤销没有决定,事实上原行政拘留决定没有被撤销。
3、如果你仍然对原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现在可以到法院起诉公安、提起行政诉讼。
4、你所说的情况中:
(1)行政拘留不应是派出所做出:派出所仅有权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行政拘留的决定必须由公安局做出:如果行政拘留确实是派出所做出的,属于派出所越权,可以再提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2)派出所不是“判决”行政拘留5天:判决应由法院做出,公安做出的,应是行政处罚“决定”。
1、你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解决的只是你与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能解决公安对你的行政拘留问题:你有违法行为时,应同时承担的是两种责任,一是对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可以由你和对方协商、或是经派出所调解解决,解决后你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告终结;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时,对方可以到法院告你索要民事赔偿; 二是公安机关对你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拘留或罚款。 所以:你在派出所调解下与对方达成的协议,与是否撤销你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一般较轻的违法行为,在承担民事赔偿后可能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你的情况是仍然给予了行政处罚。
2、“市局通知我已经撤消了行政复议的申请”:市局撤销的,只是你的“复议申请”、对你的行政复议不再审查,但并没有撤行政复议撤销行政拘留销原派出所做出的对你行政拘留的决定,也就是说:市局不再接受你的复议申请,对你受到的行政拘留是否适当、是否应撤销没有决定,事实上原行政拘留决定没有被撤销。
3、如果你仍然对原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现在可以到法院起诉公安、提起行政诉讼。
4、你所说的情况中:
(1)行政拘留不应是派出所做出:派出所仅有权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行政拘留的决定必须由公安局做出:如果行政拘留确实是派出所做出的,属于派出所越权,可以再提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2)派出所不是“判决”行政拘留5天:判决应由法院做出,公安做出的,应是行政处罚“决定”。
专业解答受法律法规特别授权的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暂时性的行政拘留措施是无法直接予以撤销的,然而当事人却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救济或改变这一行为的效力。具体而言,根据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于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如果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业解答行政复议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你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罚单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是复议机关认为原处罚不当,有权撤销罚单。但行政复议成功后,罚单会不会被撤销,还要看复议机构的审查结果。
专业解答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专业解答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专业解答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有权撤回申请,但需向行政复议机构陈述理由,经过合规程序方可撤回。撤回后,案件终结,申请人不得再次就同一事件或原因提出复议。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有可能被撤销,需经复议机构审查。 根据《行政复议法》,复议决定未作出前,申请人可说明理由撤回申请,撤回后案件终结。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成功后一般是不能撤销案底的。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被行政处罚有治安处罚档案,是不会消除的,但也没有太大影响。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为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复议机关仍需对原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复议决定。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撤销后,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律师解析 分不同情况: 1、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