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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逃逸行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周* 云南-临沧 交通肇事咨询 2024.10.20 15:35:35 444人阅读

交通逃逸行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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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要说哪种情况算交通逃逸?一般来讲的话,就是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明明知道自己撞了人或者车之类的,却因为怕被警察抓到所以赶紧溜掉了,这种情况就叫做交通逃逸。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开车跑掉或者把车丢下不管;再虽然把受伤的那个人送去医院治疗了,但是没有报警就偷偷走了;又虽然报警了,但是在警察来调查的时候,他又躲起来了等等这些情况,都可以算是交通逃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2024-10-20 16:2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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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确立,一般而言,当事故发生之际,当事方明晰知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却故意躲避法律惩处的目的,从而主动逃离事故现场的话,通常会被判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例如,事故发生之后,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以逃离现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救治,但是并未向警方报案并且无故擅离医院;以及已经向警方进行过报案处理,然而在接受调查过程中却选择逃匿等等情况。

2024-10-20 18:2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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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怎么判断是不是交通逃逸的行为?简单说,就看你在出车祸之后,是不是明明知道已经撞车了,为了躲避警察叔叔的责罚,故意跑掉不留在现场。你开车或者把车扔下就跑掉了;又或者虽然把受伤的人送到了医院,但是没报警也没告诉医生就走了;再或者你报警了,但是在警察来找你问话的时候,你却藏起来回避他们等等这些情况。

2024-10-20 17:0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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