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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但房产证登记时间是婚后的吗

王** 江苏-盐城 财产分割咨询 2024.10.19 21:04:22 302人阅读

婚前买房房产证登记时间是婚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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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点棘手。我们说,买房的钱要是一方婚前付清了全款,那房产证虽然在婚后才拿到,房子也还是算他个人的。但是,涉及到贷款买房的话,婚后夫妻还要承担的那部分房贷和相应增值部分,就有可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

2024-10-20 03: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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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点儿复杂。一般的说,只要买房的钱是你结婚前自己付清的,哪怕房产证上写的日期是你们俩结婚以后,那房子也算是你的个人财产。但是,要是你买房子的时候借了点儿钱,然后结婚后你们两个人一起还债和利息的话,那么这部分钱和你还债带来的房子升值的部分就有可能被看作是你们夫妻共有的财产。

2024-10-20 01:3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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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大体上来说,就是看你买房的钱是谁出的。要是在结婚前就把房款全部付清了,那就算房产证上写的是你们俩结婚后的日期,这房子也是算作结婚之前的那个人的私人财产。但是,如果买房子的时候是向银行借了钱,婚后你们两个人又一起慢慢偿还的贷款,还有这期间房价上涨带来的增值部分,这些都有可能被认为是你们小两口共有的财产。

2024-10-20 00:0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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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此种情形,实际情况颇为复杂。一般而言,若购房款项系由某一方在婚前独立承担并支付完毕,即便房产证签发日期定位于婚姻生活后,亦可被一概认作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然而,倘若购房行为涉及到银行贷款,那么婚后续存期间夫妇二人共同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增值部分则极有可能被视为共有夫妻财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4-10-19 22:24:1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问题解答如下,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一、更正登记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二、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二)异议登记的办理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三)异议登记的效力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三、预告登记: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一)预告登记的种类1、商品房预售登记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二)预告登记的效力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1)债权消灭;(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一、更正登记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二、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二)异议登记的办理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三)异议登记的效力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三、预告登记: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一)预告登记的种类1、商品房预售登记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二)预告登记的效力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1)债权消灭;(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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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1 15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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