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解析:
假如说你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房产到底归谁所有,那这个人当然有权利把房子租出去这个是完全合法的行为!但是当你对房产的归属还存在疑问或者没搞清楚的时候,单方面决定把房子租给别人的话,那么可能就会引起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比如说如果你们当初签署的那个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给你的判决书里面都没有提到这个房子要怎么出租的事情的话,这时候另一个人要是觉得自己也有份的话,他就可以提出异议了。碰到这样的情况,你擅自把房子租出去的话,人家可能会认为你这是在不当处理夫妻俩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若在离婚之时,房产已经明确划归一方所有,那么此方是有权力将其房屋进行出租行为的,且并不违法。然而,若对于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存在质疑或者并未明确具体归属,那么单独实行租房策略则极易引发法律纷争。例如,如若离婚协议或判决中并未涉及到房屋租赁事宜,另一方便有可能提出相应的权益主张。在此种情形之下,单方面实施的租房行为很可能被视为对共有财产的不当处理。
2024-10-17 17:52:3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