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两售情况时,率先完成过户的买方享有较高的优先权;若双方均尚未进行过户手续,则已履行预告登记程序的购房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双方既未进行过户也未完成预告登记程序且无法确定所有权归属,那么先实际占有建筑物的一方向可被视为该房产的优先购买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实践中,如开发商采取了双重销售策略,即一房多售,则先前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的买家将具有优先权;如果各买家都没有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已经提前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的买家将获得优先权;然而,如果尚未完成过户和预告登记工作,而且有一个买家已经实际占用了该房屋,那么这个实际拥有该物业的买家将具有优先权。
2024-10-13 16: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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