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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多层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李* 江西-鹰潭 房产纠纷咨询 2024.10.12 16:07:45 330人阅读

大邑多层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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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房舍发生任何问题,应由开发者或建筑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形式时,总承包公司必须对整体建设工程的质量担负起全面的责任。在总承包商依照法律规定将建设工程部分或全部分包出去时,总承包商与分包商需共同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起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2024-10-12 18: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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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住房出现任何问题,应由开发者或建造方负起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倘若建筑物的建设是采取总承包的方式进行,那么作为总承包商的单位就必须要全面核查并负责整个建设过程的质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总包单位将其所承建的建设项目转包给他方时,负有担保该分包项目质量的连带责任,与分包公司共同承担此项目的质量责任。

2024-10-12 17:0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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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筑物出现问题时,主要责任应当由开发者或建筑公司所负担。若建筑工程实行的是总承包方式,则总承包商需全权负责所有建设项目的质量。需要格外注意的是,若总承包商根据法律法规将建设项目分别分包给不同的单位,那么总承包商和各分包单位对于分包工程的质量须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2024-10-12 16:1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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