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商品房质量问题的处置途径,通常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1.在已购得商品房并在居住期间察觉到质量缺陷时,消费者可根据先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依照合同所列明的各项规定及条款,针对房屋出现的特定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修复请求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2.如果房屋的主要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瑕疵以致无法按时交房,或者经过专业检测确定房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其主导结构质量即处于明显不符合标准的状态,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有权选择撤销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商品房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两种策略:
首先,在购买商品房之后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所签署的购房合同,按照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条文对比房屋呈现出的具体质量问题,并据此向开发商提出修复及损害赔偿的合法诉求。
其次,如果由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无法达到交付使用标准,或者房屋交付使用以后经过专业机构检验确定其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符合规定,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终止交易,即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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