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的部分房产面临拆除,其中涉及到的被拆迁者有望能够获取高达数十万元人民币的补偿款项。
2.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部分被拆迁者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权益。在房屋征收范围已正式设定并对外公布之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在该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以及变更房屋用途等不当行为,以期通过此类方式来提高补偿费用;若违反上述规定,则将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同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将上述限制性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自然资源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其暂时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期间,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整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在山东省济南市的住房遭到拆迁时,被拆迁一方可望获得高达数十万人民币的补偿金。
2、然而需要指出的是,部分被拆迁户并无法享受此项待遇。当政府明确划定并公告了房屋征收范围之后,任何在该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变更房屋使用目的等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不当的补偿费用增加;对于此类违规操作,政府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拒绝支付额外的补偿款。在这种情况下,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的主管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发出通知,停止办理相关手续。而暂停期的最长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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