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买卖协议以及公证文书;
3.由相关主管部门核准签发的买卖房屋许可证;
4.对房屋实际交付情况的详细说明与证明;
5.买卖双方支付、收到房屋款项的收据与记录;
6.对购房者身份信息、购买目的及房产状况的详细说明;
7.对于共同拥有的房屋,其他所有共有人需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声明;
8.租赁该房屋的租户需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9.其他可能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1.房屋所有权证件;
2.已签署并公证过的关于房屋交易的相关合约;
3.有关政府部门对该房产销售进行许可的相关文书;
4.关于房产实际交付状况的详细记录;
5.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交付与收取房款的具体证据;
6.买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及其购买该房产所作用途以及其个人房籍状况的相关证明;
7.对于共同拥有房产的其他所有者,他们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且同意出售该房产的明确证据;
8.租赁该房产的租户也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证据;
9.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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