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解决策略主要包括以下两点:首先是由遵守约定的一方提前向违约的另一方发出通知,暂时停止合同的履行;其次,如果违约方在收到暂停执行的通知之后,既没有为合同的继续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措施,又未能恢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那么遵守约定的一方有权拒绝违约方继续执行合同的请求,并且可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以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妥善处理方式,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首先,守约方可以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对方明确提出中止履行合同的请求;其次,如果违约方在接收到该通知后未能积极提供相应担保以证明其能够继续履行义务,同时也没有表现出足够的诚意和行动来恢复合同履行的可能性,那么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理有力地拒绝违约方继续执行原合同的请求,并且可以通过行使法定权利解除合同,以追究违约方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及经济赔偿等违约责任。
2024-10-08 11:14: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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