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婚前买的房子是归你自己管的,卖房子这种事一般也不需要另一半来签字。不过,要是你结婚后对这个房子大动干戈地搞改造、装修之类的大事儿,让房子升值,那或许可能会改变房子的性质。特别注意,如果你的房子是你们俩人的名字,那卖房子的时候就得找另一半来签字。
结婚前你自己买的房子就是你自己的私人财产,卖的时候通常也用不着另一半签字同意。但是,婚后要是你把这个房子大改造了,比如整栋楼重新装修或者加盖什么东西之类的,让它的价值有了很大的提高的话,那就可能会让这房子的所有权属性变得有点儿复杂了。如果你和你的另一半是以夫妻名义共同拥有这房子的话,那么在卖房子的时候,就得需要另一半也来签个字。
解析:
关于婚前房产权属问题,学术界普遍认为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出售时通常无需征得配偶书面同意。
然而,婚后对该房产实施了重要的修葺、改扩建工程,从而造成房产实际价值产生显着波动的情况下,这将有可能对原有的产权属性构成实质性影响。针对这类情况,如果房产已正式注册登记至夫妇二人共同拥有的名下,那么在出售此项所有权时便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配偶签字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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