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少量且用途合理、过段时间便归还的资金挪用,若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例如在部分地区,低于3万元就可能不会被立案。如果缺乏足够证据,难以证实合伙人确实挪用了资金。
我们有时候也会遇到这样的事儿,合夥人挪用了些钱,但是数目不大,没有到能让警察抓他的地步。有些地方就是,你要是挪用的钱没超过多少数儿(就像3万块以上)的话,那警察可能就不会来找你麻烦。而且,如果这个合夥人挪用这笔钱是有正当理由的,然后又很快把钱还回来了,也没给大家带来什么大问题,那这种情况下,可能就很难找到足够的证据去证明他真的挪用过这笔钱。
这位合伙人贪污的钱数其实不多,远远不够让警察来抓人。在一些地方,如果没有超过某个规定的数目(比如三万块钱以上什么的),那警察就不会注意到你这边的事情。虽然他贪污了这些钱,但他其实是有原因的,就是好比说用来救急或者干点啥,而且他很快就把钱还回去了,这样并没给大家带来太大影响。
最后要说,现在可能还找不到足够的证据,不能给这个合伙人定罪,这事也就这么过去。
解析:
如果合伙人所实施的挪用资金行为涉案数额较低,尚未达到刑事诉讼立案的标准,例如在特定地区,若涉及的资金数额并未达到规定的金额限制(如3万元人民币以上),可能将不被视为可信案件而不予立案。
同时,倘若这位合伙人的挪款行为具备明确且合理的目的性,而且能在短期内迅速地偿还了这笔欠款,并没有引发严重的不良后果,那么这种情况也有可能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然而,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以充分证实合伙人确实存在挪用资金的行为,那么这也会影响最终的判断和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当然退伙的情形包括: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解析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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