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得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个犯罪嫌疑犯他真的是干了坏事。
然后,犯罪嫌疑犯可能会偷偷跑掉,自杀,甚至把自己之前说过的话给改变主意搅乱了,这样子的话就很容易让我们的刑事诉讼变得麻烦起来。
最后,当时的情况真的非常紧急,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去办那个逮捕手续,但是又必须要立刻把这个犯罪嫌疑犯的人身自由给限制住才行。
首先,得有证据证明这个犯罪嫌疑犯他确实干了坏事儿。
然后,罪犯们经常会做些偷偷跑掉、自己把自己解决了,甚至是互相串通好口供这些事情,这就给我们的法庭调查带来很大困扰。
最后,遇到那种非常紧急的情况,我们没有足够时间去办那些抓人的程序,但还是得立马采取措施来限制他们的活动空间,不让他们继续作恶。
解析:
首先,根据证据显示,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某些违法行为。接着,考虑到该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逃离现场、自杀自残或与同伙串通口供等行为,这将对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构成潜在威胁。
最后,鉴于事态紧急,在无法及时办理逮捕手续的情况下,果断采取措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和法律权威性便显得尤为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