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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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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将财产赠送给第三者可否要求返还

杜** 江苏-宿迁 财产分割咨询 2024.09.24 06:25:39 375人阅读

夫妻一方将财产赠送给第三者可否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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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其中有一个把钱给了外面的那个人,那么另外一个人是可以去要回来的。在我们还没离婚之前,我們两个人对家里的钱都是有平等的权利来决定怎么用的。如果有人偷偷摸摸地把两个人共有的钱送出去给别人了,那这个行为可就是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利,不符合咱们社会道德规范的。

2024-09-24 10: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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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俩要是有一个人把钱给别的女人了,那你就有权找她要回来。在婚姻还没结束之前,你们两个人对于家里的钱都是有权利做决定的。如果有一个人偷偷摸摸地把你们家的钱给了别人,这不就是侵犯了你的利益吗?而且这种做法也不符合我们大家都知道的道德规范。

2024-09-24 09:4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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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夫妻一方将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予第三人时,另一方享有法定的权利来提出返还的请求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妇双方对于共有的财产拥有同等且公平的处置权。然而,若其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这无疑是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同时也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9-24 07:56: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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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夫妻一方将财产赠送给第三者可否要求返还

    专业解答当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无偿赠给第三人时,另一方享有法定的返还请求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但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给第三者,这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基本原则。

    2024.10.04 13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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