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这种行为也是有限制时间来追究责任的。经常听说的那个什么第二十年往后就不能再追究了,其实这只是针对那些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况。但是如果过了二十年后还是觉得这个事情得追究的话,那就得上报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行。因为强奸罪一般都是很严重的,最厉害的可能会被判死刑。
2024-09-21 14:24:00 回复
强奸它是有法律规定追责的时间的。正常情况下,只要犯罪者的罪行被判定为可以关进大牢或者判死刑的话,那们这个案子就会在二十年内被追诉。但是如果过去了二十年后大家还是觉得这货不能放过,那就得向最高那个检察院去申请批准才能继续追究他的责任。当然,要是罪行特别恶劣的那类强奸犯,最严重他们可能还会遭受死刑。
2024-09-21 12:29:23 回复
解析:
强奸罪的法律追究具有时效性。
根据相关规定,当涉及到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罪行时,追诉时效的期限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以后司法机关仍然认为需要进行进一步追究的,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强奸罪通常会被判处较为严厉的刑罚,其中最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死刑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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