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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范围内,对于盗窃犯罪的判定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明确规定。通常而言,若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行为,其盗窃数额被认定为较大的,起点应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如果数额达到巨大,则起点设定为人民币叁万元整;而当盗窃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时,起始额度将设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数额判定标准或许会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当地社会实情所制定的具体执行细则进一步细化。
2024-09-17 18: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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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于盗窃犯罪的金额判定标准依据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权威文件。一般的情况下,盗窃案的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元就可以视为“数额较大”;若是达到了人民币3万元,那便是“数额巨大”了;而如果是超过了人民币30万元,那么则可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这些具体的金额指标也可能会受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之后所作出的具体细化规定的影响。
2024-09-17 18:2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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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广东省范围内,盗窃罪所涉及的金额标准被划分为三个层次。通常而言,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人民币3000元;而数额巨大的起点则上调至人民币3万元;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这一数字则上升到人民币30万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具体数额标准的制定将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更为详细的细化和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024-09-17 17:15: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