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得看看这个代持股东是不是真的参与到公司的事务里面去,比如说他们管不管公司的事情?还有就是他们有没有因为自己的行为让公司跟别人产生过交易?如果这些情况都符合的话,那这个代替股东就可能要负责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他们只是挂个名头的股东,实际股东才是真正的老板,而且他们还犯错导致公司欠债了,那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代替股东也是有可能要负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里说了,如果公司的债权人觉得那个在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的股东没好好交钱,就让他对公司还不起的债务在没交的那部分钱和利息的范围内再赔一点,这种时候股东要是说自己只是个名义股东,其实并没有真金白银地投资,那法院可不听你这一套。所以名义股东要是按照前面说的那样赔了钱,然后想找实际出资人算账,那法院肯定会支持的。
2024-09-16 13:39:00 回复
你想知道替别人当老板的那个人需不需要承担公司的欠债责任?那得看情况。一般的,如果这个代理老板实际上管理着公司,或者他的行为让公司和别人有了生意往来,那他就有可能得负起连带责任。但是,如果这个代理老板啥都没做,只是名义上持有股份,但真正的老板却因为某些原因让公司欠了债。那有时候来看,这个代理老板还是得背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里面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如果有债权人认为那个在公司登记机关注册过的老板没有按照约定投资,于是告这个公司说它还不起钱,那么这位股东就可以说自己其实是个名头空虚的老板,不是真的投资人,这样的辩解,法院是不会理睬的噢。
然后,等这个名义老板按照规定先行赔付以后,他再去找真正的投资人要回赔出去的这笔钱的话,法院也会给他支持的。
解析:
关于代持股东在何种情境中需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问题,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地分析和评估。一般而言,假如代持股东切实介入了公司的运营决策过程,或者由于他们自身的行为致使公司与债权人之间产生了交易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可能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若代持股东并未陷入如前所述的境况,仅仅是名义上的股东,而实际股东对于公司债务的形成负有过失责任,那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代持股东也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明确指出,当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无法偿还的那部分金额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股东可以以自己仅为名义股东并非实际出资人为理由进行抗辩,但此种抗辩将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在名义股东按照前述条款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他们有权向实际出资人进行追偿,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解答非股东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的承担情形有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的、公司有虚假出资、注册不实或者是抽逃资金等行为时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以及合同里约定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并且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中签字同意的,在这三种特殊情形下,不是公司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就需要与公司共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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