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的法律规范,关于广东省东莞市盗窃犯罪的案底成立门槛应依据此法条作为引导。具体到立案要求时,其中涉及到盗窃他人物品的价值额度、违法行为人实施作案次数的数量、是否故意入室行窃、是否藏匿武器进行行窃、是否以秘密手段进行行窃等多个方面。在东莞地区,若有任何盗窃行为触及以上法条所述情况,例如盗窃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多次进行盗窃等,便可启动立案程序。
然而,具体的金额标准以及情节判断,则需参考当地司法机构的详细规定与司法解释。鉴于我无法实时获取最新司法解释和规定,因此建议您向当地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寻求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立案标准信息。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广东省东莞市的盗窃案件,其立案标准应当遵循此法律条款。在具体的立案条件中,可能会涉及到盗窃公私财产的价值、盗窃次数、入室盗窃、持械盗窃以及扒窃等多方面的因素。在东莞地区,若盗窃行为满足了上述法律条款中所列举的情况,例如盗窃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存在多次盗窃等现象,便可启动立案程序。关于具体的数额界定以及情节评判,必须依据当地司法机构所制定的详细规定及司法解释进行。鉴于我无法实时获取最新的司法解释与规定,因此建议您向当地司法机关或者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立案标准信息。
2024-09-15 15:38:55 回复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范,广东省东莞市对于盗窃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与此法条紧密相连。具体的立案准则可能会涉及到盗窃公私财产的价值、盗窃次数、入室盗窃、持械盗窃以及扒窃等多方面因素。在东莞地区,若盗窃行为满足了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述的情况,例如盗窃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盗窃次数较多等等,便可启动立案程序。关于具体的金额标准及情节判定,则需参考当地司法机构所制定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鉴于我无法获取最新版本的司法解释和规定,因此建议您向当地司法机关或者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立案标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专业解答华南地区盗窃案件的定罪量刑主要看盗窃财物的价值和情节。如果盗窃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盗窃情节较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盗窃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在经济发达地区,“数额较大”的起点可能会更高。
专业解答广东盗窃罪量刑标准按地区分三类:广州等七城市(一类)盗窃2000元以上为较大,2万以上为巨大,10万以上为特别巨大;惠州等八城市(二类)相应数额为1500元以上、1.5万以上和9万以上。依据《广东省高法等三部门通知》执行。
专业解答中国法律对盗窃罪行有分级处罚:盗窃1000-3000元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徒刑或罚款;30,000-100,000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并罚款;300,000-500,000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可判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省级法院和地区经济、治安状况可调整具体数额标准。小额盗窃犯罪如1000-2500元,处罚从管制到有期徒刑六个月或罚金不等。
专业解答广东省盗窃罪量刑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根据被盗财物价值、犯罪恶劣程度、罪犯背景等因素判定。涉案金额大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情节恶劣、金额更大者,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金额巨大、情节极恶劣者,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标准依实际情况而定。
专业解答广东地区盗窃罪立案准则遵循《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解释》规定。一般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至三千元属“数额较大”,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具体数额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而异,故广东省内的具体数额标准需参照当地司法实践规定。
律师解析 一类地区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七个市。个人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2000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20000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100000万元以上。二类地区是惠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汕尾等八个市。个人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1500元以上。
律师解析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 2、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其他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 4、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7、盗窃金融机构的。 8、盗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10、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11、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 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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