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赡养费的判定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因素共同构成:
首先是当地的经济状况;
其次是被赡养者的现实需求;
最后是赡养人的经济承受力。具体来看:
1.先统计子女家庭成员的平均每月可支配收入。当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国设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时,则可以初步认定为该子女的经济实力无法满足其向父母支付赡养费的要求。而反之,若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那么在乘以一定比例后,即按照两个子女的情况下,超出部分应按比例的50%计算赡养费;针对三名及以上子女家庭,计算公式则调整为超出部分的40%。
2.将预先计算出的待付赡养费总额除以被赡养的人数,就可以得到每位被赡养人应当获得的赡养费用。
解析:
我国法律对于抚养费的判定依据,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因素:一是当地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二是被赡养人实际生活所需负担的金额;三是被赡养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源自赡养人的经济贡献。
首先,需要对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进行计算。在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达不到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情况下,可视为该子女对其父母无法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以承担起抚养义务。如果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则针对超过部分,子女数量为两个人的,应按照50%的比例计算抚养费用;子女数量为三人或以上的,则应按照40%的比例计算抚养费用。
最后,以所应付抚养费为分母,被赡养人口总数为分子,得出的结果便是每位被赡养人应获得的抚养费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在法律的框架下,人民法院对于赡养费用的考量因素主要涵盖了以下几方面: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被赡养者的真实需求以及赡养人相应的经济实力。我们需要先对所谓的“子女人均月收入”进行认真分析和计算。当满足子女人均月收入远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条的条件时,可以将其理解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而如果满足子女人均月收入高于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条,并且增长幅度达到一定高度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有两个子女的家庭,超过部分所应支付的赡养费用可按照50%的比例进行计算,如果是有三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所要支付的赡养费用则需按照40%的比例进行计算。最终,我们应该将所有应支付的赡养费用总和除以被赡养成员人数,以此来计算出每位被赡养者所应得到的具体赡养金额。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判定抚养费依据:当地市场经济发展状况、被赡养人实际生活所需、经济承受能力和源自赡养人的经济贡献。计算时,先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线,子女无法承担抚养义务。超过部分,两个子女按50%计算,三个及以上按40%计算。最后,以应付抚养费为分母,被赡养人总数为分子,得出每位应得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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