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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不是必然导致提起公诉的环节。尽管逮捕和起诉是许多案件都必须经过的程序,但这并不代表所有被批准逮捕的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检察院决定批准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请求时,通常是考虑到如果不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其潜在的危害性将会更加严重。
然而,逮捕之后并不等同于司法机构已经掌握了足以定罪量刑的充分证据。
2024-09-15 10: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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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批捕与提起诉讼往往是必须要经历的两个重要环节。
然而,我们需要明白,逮捕并不等同于必然会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检察院决定批准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主要考虑到如果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导致社会危害性进一步扩大。然而,尽管实施了逮捕措施,却并不代表司法部门已经获取了足够的确凿证据来判定被告有罪并予以量刑。
2024-09-15 09:4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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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绝大多数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都是必须经历的程序环节,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经过逮捕阶段的人都会面临进一步的诉讼程序。检察院通常会对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表示同意,主要原因在于如果不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可能会导致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然而,逮捕行为本身并不能等同于司法机构已经掌握了足以定罪量刑的充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4-09-15 09:18: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