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家属自被公安机关首次传唤或者实施强制性措施当日起,即可行使委托辩护权。在侦破过程中,仅允许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角色。侦查机关、检查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在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有权委托辩护人时,需确保及时将其需求准确传达。当辩护律师受领委托之后,应立即通知处理案件的有关部门。关于律师会见所需支付费用问题,此条款并无明确规定由何方负担。一般而言,辩护律师的费用由委托人负责承担,然而具体的费用额度及支付方式则可能由当事人与辩护律师共同商定,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惯例进行。实践操作中,辩护律师的会见费用可能包含于律师服务费之中,亦或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付。因此,针对会见费用的问题,我们无法直接给出确切答案,而需参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若您需要更为详尽的信息,建议向特定的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2024-09-14 10:06:00 回复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明文规定,自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首次询问或采取相应强制性措施之际,犯罪嫌疑人即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在此期间内,仅允许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告知其拥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之时,必须及时将其请求传达给相关部门。辩护人在接受委托之后,有义务立即通知负责处理案件的机关。
然而,关于会见费用的承担问题,此项法规并没有明确指出应由何方承担辩护律师的会见费用。通常而言,辩护律师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是具体的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则可能需由当事人与辩护律师共同商定,或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行业惯例来执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辩护律师的会见费用可能包含在律师服务费之中,也可能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付。因此,针对会见费用的问题,我们无法直接给出确切答案,而需要参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如需获取更为详尽的信息,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的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
解析:
尊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自侦查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首次询问亦或是采取强制性措施之际,该犯罪嫌疑人便具备了委任辩护人的权利。
然而在此过程中,仅有律师能够成为他们的代理。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辩护权时,必须严格遵守时效性原则,将其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当辩护人接收到委托之后,应立即向负责处理此案的机关进行通报。
至于会见费用的问题,该法条并未明确指出究竟应该由何方来承担辩护律师的会见费用。通常来说,辩护律师的费用是由委托人来承担的,但是具体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可能需要由当事人与辩护律师共同商定,或者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惯例来执行。在实践操作中,辩护律师的会见费用可能包含在律师服务费之中,也可能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因此,对于会见费用的问题,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需要参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如需了解更多细节,敬请咨询相关的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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