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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金额累计吗

屈** 台湾-台北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9.13 08:07:34 418人阅读

受贿罪的金额累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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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受贿罪,就是看你收了多少钱。其实在我们平时看到的那些案子里,那些人不止做过一次这种坏事,他们每次收钱的数目都会累积起来,然后再来看他们到底犯没犯法、要判多久的刑。这样算钱的原因,就是为了让大家看得清楚明白,看看这些人到底有多坏,给社会带来了多大的伤害。要是不算的话,那就没法儿看出这些人到底干了什么坏事儿,也不能好好地惩罚他们,这样法律也就失去了它的公正和公平。

2024-09-13 11:2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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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金额就是要一点点儿累积算出来的。在我们司法实际操作过程里头,要是有人犯了好几次受贿这种事,那他每次受贿拿走的钱就要一点一加起来,才能算出他到底犯罪严重到啥地步,然后决定应该给他判多少年的刑。这就是为啥我们非要把受贿金额一点点儿累积算出来的道理,因为这样才能更精准地看出那个罪犯到底有多坏,对社会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如果不这么算的话,那可能就会让我们对犯罪行为的评价变得不够全面、不够准确,这样一来,法律的公正和公平也就没法保证。

2024-09-13 09:3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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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处理贪污贿赂犯罪时,我们发现受贿行为的额度是可以进行累积统计的。这一现象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充分证实,每当涉案人员屡次犯下相关罪行,那么他们所获得的贿款数额就会被蓄积并相加以指定相应的犯罪情节及惩罚措施。而采用累积统计受贿数额的关键原因在于,这能更为精确地展现出犯罪者的罪过及其社会危害性,从而使审判结果更加合理以及公正。倘若不进行累积统计的话,很有可能会使得对犯罪行为的评估陷入片面或错误,进而影响到法律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2024-09-13 08:15:1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怎样界定与正常馈赠的界限,除正确把握罪构成要件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正常馈赠一般发生在有密切关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关系往往由来已久,且在馈赠发生之后仍保持和发展这种关系;而贿赂则是发生在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之间,双方的利害关系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临时产生,且随贿赂目的得逞后而逐渐淡化。(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将财物送与他人;而贿赂则是行贿人为使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谋取利益而将财物给予他人,(3)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为他人知悉;而贿赂则总是秘密进行,行为的双方都采取各种手段掩盖、隐匿、毁灭可能被查获的罪证,(4)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确定;而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5)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而用以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怎样界定与正常馈赠的界限,除正确把握罪构成要件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正常馈赠一般发生在有密切关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关系往往由来已久,且在馈赠发生之后仍保持和发展这种关系;而贿赂则是发生在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之间,双方的利害关系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临时产生,且随贿赂目的得逞后而逐渐淡化。(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将财物送与他人;而贿赂则是行贿人为使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谋取利益而将财物给予他人,(3)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为他人知悉;而贿赂则总是秘密进行,行为的双方都采取各种手段掩盖、隐匿、毁灭可能被查获的罪证,(4)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确定;而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5)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而用以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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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受贿罪怎么计算金额

    专业解答在计算受贿罪的涉案金额时,一般会将犯罪嫌疑人所收取的所有财物进行估值,包括货币、实物、财产性权益等。那些可以转换为货币的资产,如房产、汽车、股票等,也会被计算在内。如果嫌疑人多次受贿但未被及时处理,那么这些受贿行为会被累积起来,计算出总的受贿金额。即使嫌疑人后来退还或上交了赃物,也不能改变受贿的性质和金额的认定。

    2024.10.08 1840阅读
  • 受贿罪立案金额可以累计吗

    专业解答受贿行为累计计算的标准是,受贿人在一定时间内多次收受他人财物,这些财物可以累加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评估受贿的程度。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受贿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从而对受贿人进行公正的惩处。

    2024.09.28 1506阅读
  • 受贿罪金额累积是怎么算的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量刑取决于贪污金额和情节严重性。贪污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重大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多次贪污未受追究的,累计计算数额,影响刑罚适用。

    2024.09.09 2034阅读
  • 受贿罪的受贿金额怎么计算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所述,对于受贿罪的刑罚程度判定,应以实际收受贿赂的数额及其情节因素为依据。具体的计算方法常常涉及到直接获取的贿赂款额、由受贿行为所引发的非法收益、以及因受贿行为而额外获得的其它利益等各个层面。若涉及有向他人勒索财物的情况,则会被予以更严厉的惩处。至于详细的数额衡量和情节评估,则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案情与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2024.09.08 2194阅读
  • 受贿罪金额累计么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对于贪污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精准地依赖于犯罪行为人所侵吞的公款数量及严重程度这两大因素。法律法规在该法条中明确指示,对那些有频繁贪污行为而未被依法查处过的,将累计其所有贪污数额作为定罪依据以示严惩。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对于受贿犯罪行为,涉案款项的计算方式为累计性的。

    2024.08.31 179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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