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其实,你说的刑事拘留和正式逮捕还是有区别。刑事拘留就是警察和检察院哥在调查一些案子的时候,如果遇到了特别紧急的事情,那就得立马把那些现在正在犯事儿的,或者嫌疑很大的人先关起来。这个法律程序叫做“刑事拘留”。不过,逮捕就不一样。这得经过检察院大人,也可能是法院大人的同意,再由警察去执行。这种方式可以让警方长久地扣留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说到刑事拘留,时间就没那么久了,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超过37天。但是逮捕的话,就要被警方扣很久。
2024-09-07 16:56:00 回复
咨询我
刑事拘留其实就不是真正的逮捕。它就是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在搞案子的时候,如果发现有非法的事情发生(比如抓到的人可能是罪犯),他们就暂时把这个人关起来,不让他跑掉。当然,这只是临时性质的,跟正式的逮捕还差远了。逮捕,就是由检方或者法院授权,然后由警察干部们来执行的。逮捕是要把犯人关很长时间,拘留才只有短短的37天放人日期。所以大家还是知道点法律小知识比较好喔。
2024-09-07 15:01:15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刑拘并非正式逮捕手段。刑拘乃公安部门与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案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紧急状况之时,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而逮捕则是经过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抑或是法院裁定,再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长期限制犯罪嫌疑人自由的强制措施。刑拘期间相对短暂,通常不会超过37日。
然而,被捕之后的羁押期往往更为漫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024-09-07 14:34: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