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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扣押的东西什么时候归还

李* 浙江-上虞 强制措施咨询 2024.09.07 12:43:24 475人阅读

刑事拘留扣押的东西什么时候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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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扣着你东西的拘留所,等你这案子结了之后,就会把你的东西还给你好吧?但要是他们发现你的东西跟案子没啥关系,那就要在三天之内把你的东西还给你。在这个刑事诉讼的过程里,公安局、检察院还有法院这些部门,他们要把你的东西好好地保管起来,这样才能用来核对是不是真的是你的东西。然后,如果你的东西是合法的财产,他们应该马上还给你。但是,如果你的东西是违禁品或者不适合长时间保存的,那么他们就得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2024-09-07 15:5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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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被刑事拘留了,警察可能会收走一些东西作为证据。这些东西要等到案子办完以后才能还给咱们。如果警方发现这个东西跟咱家没关系的话,他们就应该在三天之内把它解开,还给咱们。不过在整个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里,公检法部门对于扣押来的东西都得好好保护着,这样方便以后查看核实。如果是受害人的财产,他们会尽快还给人家。当然,如果是不能长时间挺留的东西或者是违禁品,他们也会按我们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2024-09-07 14:4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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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实施刑事拘留措施之后所扣押的相关物品,原则上应于审理案件告一段落时归还其本人或监护人;如若司法部门发现确实与案件无直接关联性,则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解除扣押并将物品恢复原状归还给涉案方。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应对扣押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以便于后续的核实工作。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在第一时间予以返还。对于那些属于违禁品或者不适合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扣押物的处理】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2024-09-07 14:1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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