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京市江宁区清修社区,江宁河边上的一个鱼塘养殖户,由于江宁河道拓宽整治,占用了我44亩水面。我是承租的精养鱼塘。全部养殖的是观赏鱼类。锦鲤,锦鲫等,请问像我这样鱼塘的青苗损失费该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
你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鱼塘的补偿,正常情况下都需要进行市场价评估,不能简单一刀切。
2018-02-07 15:11:11 回复
根据规定南京江宁区户口迁移手续如下: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
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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