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警方是怎么对打架闹事的一方做出惩罚决定的?一般的规矩就是他们通常都会告诉受害者这个事。这可不是我说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明明白白就有这么写着:警察们得当面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给被罚的那个人看,如果不能当时给他的话,那最迟也得两天内送到他手上。而且,要是决定要给他行政拘留的处罚,还得赶紧通知他家里人。当然,对于受害者他们也是会告诉的。这么做的原因,就是为了让受害者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处理的进度和结果怎么样了。
2024-09-04 11:40:00 回复
普通的情况下,警察们要是给一个人开了个罚单,把他关起来的话,他们都会去告诉那个受害者。这是按照我们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办的:警察应该当面告诉那个受罚的人,为啥要给他开罚单,还要给他罚单。如果不能当时就告诉他,那就得在两天内告诉他。还有如果警察觉得这个罚单不至于让你坐牢,但是需要把你关起来,他们也要赶紧告诉你的家人。
另外,警察还得告诉那个受害者,让他知道事情的进展和结果。这么做,就是为了保护每个人都有权利知道到底发生了啥。
解析:
依照常理来看,当派出所对涉及斗殴的违法者施以拘留处罚时,他们通常会将此决定通知到受害者。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责任向被处罚人宣布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且必须要在现场将决定书交付给被处罚人;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在现场向被处罚人宣布决定书,那么应该在两天内将决定书送达到被处罚人手中。如果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公安机关还需要及时地通知被处罚人的亲属。
此外,对于受害者,公安机关同样会进行必要的告知。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知情权,让他们能够清楚地了解案件的处理过程以及最终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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