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可以运用附带审查这一方法。具体而言,该审查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和步骤:
首先,启动审查的唯有受到依据某项规范化文件发布的行政行为产生实际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已经就此类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方具备此资格;
其次,附带审查应在案件的第一次审判开场审理之前提出,若存在充分的理由也可在法庭调查阶段提出来;
最后,人民法院有权根据自身的职权主动进行行政规范的附带审查。
自是可行之举。概括而言,在行政诉讼审理过程中的附件审查操作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启动附件审查的资格必须为受到涉及此类规定,或受依据这些规定展开行政行为的影响的个人、机构或组织,并在此类情况下已经向法院提起对于行政行为的诉讼的原告;
其次,原告必须在案件开始的第一审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提交附件审查请求,并且具备正当理由方能在法庭调查流程阶段提出此请求;
最后,法院有权主动附加审查相关的行政规定,而无需原告主动发起申请。
解析:
当然,是允许进行有关审查的。具体而言,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适宜采取下列行为来附带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首先,启动审查目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行动方应仅限于经由规范性文件所授权和约束的行政行为所波及的利益相关者,并且其对于该项行政行为已经向法院发起了诉讼申请;
其次,这样的审查应当在第一次审理法庭开启之前提交,但当存在正当合理的解释时,也可以在法庭调查环节提出;
最后,人民法院享有主动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专业解答当然,审查是允许的。在行政诉讼中,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申请审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是行政行为利益相关者,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审查申请应在首次开庭前提出,但有合理解释的,也可在法庭调查时提出;三,法院有权主动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
专业解答行政诉讼附带性审查涵盖:行政处罚如拘留、吊销执照、没收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如限制人身自由、查封财产等;行政许可申请被拒、未回复或其他相关决定;以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等异议。
专业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是否全面审查,当然是肯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当中,如果存在上诉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对于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全面的进行审查,然后根据审查的情况作出判决。
专业解答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地方性法规可申请行政复议附带性审查吗?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专业解答地方性法规是可申请行政复议附带性审查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审查行政复议申请的时候,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客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果行政机关在没有查清事实、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该具体行政行为就属违法。
律师解析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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