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述,面临危险驾驶罪指控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在道路上进行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
其次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
再次是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
最后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公共安全者。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于上述第三种和第四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样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予以惩处。若以上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则应以处罚更为严厉的规定来确定其罪行并加以惩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法律规定,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则可以对有关行为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
首先是,在公路上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其次是,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
再次是,在进行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的过程中,严重超出生理承载能力载客,或者严重超速行使的行为;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规条例,运输危险化学物品,从而危及到公共安全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若机动车的车主或者管理者对以上第三种和第四种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的责任,同样应当按照上述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如果这些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的犯罪行为,应依照量刑较为严重的那一种规定来判定相应的罪行并予以处罚。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具有以下任意情形者,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并予起诉:
首先是追逐竞驶且情节情况极其恶劣;接下来是因醉酒而驾驶机动车辆;
再者就是在从事校车服务或者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最后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到公共安全。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对于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样应当按照前述条款进行处罚。倘若这些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行并予以相应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业解答的确如此,危险驾驶罪不仅针对运营车辆实施,同样包含了对非运营车辆的严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无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是否属于运营性质,只要在公共道路上进行驾驶活动时,出现诸如醉酒驾车、追逐竞驶以及严重超速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行为,均有可能被认定为触犯危险驾驶罪。
专业解答危险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被抓,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刑罚。拘役就像给你套了个“紧箍咒”,会限制你的自由,短则一个月,长则六个月,具体时长看你犯的事大小。要是被判拘役,你可能就惨了,工作没了,生活也一团糟,职业发展更是受阻。比如,你的驾照会被吊销,这影响可大了去了。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驾驭行为主要涵盖了以下四类情况:首先是在饮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其次是在道路上进行追赶比赛,且情节严重恶劣;第三种情况则是无有效驾驶证或在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最后一种情况是严重超过额定载荷或高速行驶,对公共交通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具体规定,所谓危险驾驶罪即为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存在下述任意一种情况者:(1)竞赛性驾车行为,情节恶劣且危害较大的;(2)在酒精摄入过量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出额定乘客承载数量,甚至是严重违背车辆规定速度进行驾驶活动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
专业解答特殊情况下的危险驾驶罪主要涉及酒精中毒后驾驶机动车、进行极具风险的赛车竞赛(通常被称为“飙车”活动)、严重超过车辆承载能力的超载或者超过道路实际要求的超速行驶,以及在道路上运输危险物品时未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等行为。这些行为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将面临法律的严格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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