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税其实就是违法乱纪,不过它这儿不算一回事儿。有的时候,躲税不牵扯到职位侵犯犯罪。举个栗子,假如咱们的公司合法规矩地去用一些减少税费的福利政策,比如合理的怎么交税等等,这个过程并没有把公司的钱不当自己的钱来花,那么这样的躲税就不能算职位侵犯犯罪。再比如说,如果我们的企业因为国家提倡哪些行业或者采办什么项目而申请了相应的减税或者优惠待遇,而这些都是争取来的合法逃税方式,那也不是职位侵犯犯罪。
2024-08-30 16:18:00 回复
避税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事情,不过不一定会被判定成犯罪。比如说有些情况下,公司其实都是在合法、规矩地做事,比如把握好税收优惠政策,搞得清楚税务筹划等等这些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税负压力,这种事儿根本没到把公司的财产私自拿走这地步。举个例子,假如某个企业恰好从事了国家扶持的行业或者项目,那么按照法律程序去申请对应的税收减免或者优惠,这种方法可不算偷逃税款,也谈不上职务侵占。
2024-08-30 15:16:16 回复
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避税行为无疑是对税法所作规定的违抗,然而,避税未必会被视为职务侵占犯罪的一部分。具体而言,避税在以下情况下并不能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当企业在遵纪守法的大前提下,运用恰当的税收优惠政策、科学合理地进行税务策划等手段以此来减轻税负时,此类行为并未触及将公司财产非法占有为己有的红线。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企业能依法向政府申请符合国家扶持的特定行业或项目的税收减免或优惠,那么这样的合法节税策略便不属于职务侵占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业解答逃避税收的表现形式包括: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或者是多列支出,少列收入等行为。从逃避税收的犯罪性质上看,逃避缴纳税款性质要比漏税严重得多,逃避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符合规定的逃避缴纳税款罪的条件的,此时是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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