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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检察机关提出的缓刑建议并不能完全决定最终判决结果,即法院仍有可能做出与之相反的实刑判决。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来自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均须得到人民法院的严格遵循和执行。关于事实认定清晰明确、证据扎实可靠、指控罪名精准无误以及量刑建议恰当适宜等情形,人民法院则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接受和采纳。
2024-08-29 17: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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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所提出的缓刑建议不一定都会被法院采纳为实际判决结果。实际上,并不是每一份来自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均需得到人民法院的顺从和执行。只有当案件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凿且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无误,以及量刑建议恰当合理时,人民法院才应予以采纳。
2024-08-29 16:3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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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检察院提供了相应的缓刑建议,然而,人民法院有权做出最终判决。并不是说,所有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就必须遵循或接受。只有在针对案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真实可靠且充实有力,指控罪名精准无误,以及量刑建议恰如其分等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应该予以采纳。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十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采纳: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对于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量刑建议适当,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听取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审理认定罪名的意见,依法作出裁判。
人民法院不采纳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2024-08-29 16:14: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