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离异多年,膝下一子,我们共一处宅基地,现在确权,可以通过协商把院子和房子分开登记在我和前夫名下,北房四间归前夫,院子和东房归我,现在我很纠结,担心我们百年后儿子继承问题,因为我和前夫已分户,就等于儿子将来会继承我和前夫两人名下确权后房屋,那样政策允许吗,院子是一处,北边归他南边归我,测量的说了可以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可以登记在两人名下,我是担心登记在一人名下会超出当地宅基地面积,就登记在我两每人一半,您觉得这样好呢还是就登记一人名下好?反正就一个孩子最后都是他的,我外面买了楼房也不回去住,谢谢
一个人名下和两个人名下都不要紧,你是农村宅基地是吧,关建儿子户口不能迁走。
2024-08-24 04:5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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