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法院对房屋或股市账号进行查封。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提保。意思就是说,既然你申请法院查封另一方的财产,那么你就应该在申请法院保全的同时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自己的申请有错误时,另一方可以拿担保弥补损失。申请人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拿自己单方名下的财产担保,也可以用第三人即担保人的财产作保。当事人或担保人如果用现金担保,担保数额一般要等同于欲保全财产的数额。如果要保全房屋,也可能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只要二套房屋的价格差不多就可以。现在法院一般都比较愿意接受现金担保,简单好处理。因此,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的同时,法院也会要求提供少量的现金作为担保。2. 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产权除了记载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下外,还有第三人的名子,如一方父或母、或兄弟子妹,以及其他人,因涉及第三人的权益,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1)用房屋担保保全房屋要提交的材料有:之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之
二,财产保全担保书,该担保书需要全体产权人签名。之
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之
四,用来做担保的房屋产权证原件。之
五,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之
六,申请法院保全的保全费用。
(2)用现金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这种情况下,要提供的材料有:之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之
二,财产保全担保书。如果用现金作为担保,有的法院不同意用第三人名下的存款作为担保,而只能用申请人的名下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这笔钱是向第三者借的,最好相关借贷手续及资金流转相关的证据都要有个心眼儿留存好,不然,如果另一方主张这些作为担保的资金也是共同财产,那么申请保全一方可又是平添麻烦了。之
三,将作为担保的资金打入银行指定的账户。一般法院没有外币账号,因此,如果用美金或日元作为担保资金,首先可能需要将外币兑换为人民币。之
四,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法院如果受理的财产保全的申请,会派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保全的裁定交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该裁定会规定房产在一定期限该房不准买卖。上面就是我对你说的法院能查封离婚夫妻吗相关法律方面的专业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现在都是法制社会,一切都是按照法律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法院能查封离婚夫妻吗的解答如下:法院在裁判本案时并未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而以此房产被查封正处于评估拍卖期间而不予处理,忽略了李女要求离婚析产的诉求,导致法院王某的执行程序也因为无法析产而被中止拍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李女作为共同共有人,现提出离婚析产,应依法对此房予以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处理有协议与判决两种形式,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共同共有财产,出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有特别规定:“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本案在二审审理阶段曾组织王某等调解,但无法协商一致。依据《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本案中,考虑个人进入了执行程序,如无法直接进行实物分割,而应由对执行处分时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按照各自的所有权份额予以分割。
2018-02-04 20:08:3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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