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同事的丈夫出轨了,现在想要起诉离婚,请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开房记录吗?
结论:一般来说是不会查的,但是如果是法院找被执行人,是有可能会查宾馆记录以确保执行的。
解析:
1、一般来说是不会查的,但是如果是法院找被执行人,是有可能会查宾馆记录以确保执行的。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首先法院调取证据没有费用,
其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你好,很荣幸为你解答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开房记录吗这个问题
根据司法实践,宾馆开房记录可以视情况作为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间接证据和法院推定事实的参考依据,如果诉讼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以事说法】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其
一、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
其
二、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发生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婚外情,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其
三、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夫妻一方所取得的对方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关系或者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为涉及到公民的隐私,因此证据的合法性往往存在一定的瑕疵。
综上,宾馆开房记录可以夫妻一方婚外情的间接证据,但提供证据的一方必须要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必须要结合其他证据才能认定其和第三者发生了婚外情。
【法务提示】婚外情不等于婚外同居。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他人同居,应当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只有和第三者长期持续同居的才构成婚姻法上的婚外同居,婚外情是否构成婚外同居必须要满足上述条件。因此,婚外情并不一定就能必然构成婚外同居,也不是必然导致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关于婚外情对于离婚的影响,建议当事人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有关如何向法院申请调查证据做以下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证据规定》赋予当事人有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但是在实践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往往遇到很多障碍。
首先,法院审查当事人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以职权调查取证。证据规则中对法院以职权调取证据的规定模糊,对于不是明显符合条件的,多采取推脱的态度。而申请一旦被法院裁定不准,当事人又没有其它救济途径。
其次,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不允许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去调查取证,多选择给申请方开调查令的方式。但目前调查令只能诉讼代理律师才能持有,当事人没有权利获得调查令,即使持有调查令,有关部门也不会配合取证。
专业解答如需向法庭申请调查令,烦请务必于举证期限截止日前向该院递交正式的书面请求。申请书必须载有被调查人士或机构的姓名、地址及其他必要的基本信息,同时详细列举待调查收集之证据及执行此调查所需证据的缘由和所欲证实的事实以及(对于)这些线索所应明确描述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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