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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露台搭雨棚算违建吗

郑* 北京-密云区 维权技巧咨询 2024.08.19 15:06:59 411人阅读

二楼露台搭雨棚算违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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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相关法规,二楼露台若未得到相关建筑管理部门的许可,擅自搭设雨棚将被视为违章建筑。
然而,倘若已取得相应的建筑许可,那么此类在露台上进行的搭建便不在违章之列。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规定,凡涉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行为,均需获得建设部门审批方可实施。具体而言,未经获批,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更改住宅外部立面,包括在非承重外墙开凿门窗;不得拆除或改造供暖管道及设施;以及不得对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任何形式的变动。

2024-08-19 17:5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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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二楼露台所搭建之雨棚未取得相应的建筑管理部门审批许可证,则将被视为违法建筑。
然而,若此项工程已获得相关建筑管理部门的审查并获准施工,那么便不再视为非法违章建筑。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住宅室内装修者在进行装饰装修活动时,如未经审查批准,禁止以下行为:擅自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擅自改变住宅外部结构及外立面设计,包括在外墙非承重部位开设门窗;擅自拆除或改造供暖管道与设施;以及擅自拆除或改造燃气管道与设施等。

2024-08-19 15:5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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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二楼露台进行雨棚搭建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然而若得到了相关建设管理部门的许可批准,那么这种做法便不再属于违法建筑范畴。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关于住宅室内装潢和改造的规定指出,任何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都不得擅自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的搭建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住宅外部结构,包括在非承重外墙开凿门窗;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更改供暖管道及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更改燃气管道及设施等行为。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
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
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2024-08-19 15:26:52 回复

【法律意见】  首先要看阳光房是不是违章建筑,如果没有阳光房办理建设手续,那城管是有权利进行拆除的,但是也肯定没有权利翻到院子里来。  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全国人代会常委会修改后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第七十二号令公布施行。这也是法律规定,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因此从时间点上讲。《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失效时间,应当是令第七十二号令的公布施行的时间,2007年8月30日。于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因与新公布施行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规定不一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法律规定(如: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九条)因而失效,这已是非常明确地被废止了,应该停止执行了。在全国人代会公报上公布施行了,也就是向全中国人民公布施行了。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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