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老人这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事项中并不包含公公婆婆。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于赡养老人这一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适用人群进行了明确说明,即纳税人需赡养至少一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父亲或母亲,或者是一个已故而父母均已过世且年龄均已超过60周岁的祖父母,方可在税前列支相应的费用。
此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还包括:所有依据法律规定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无论其是否为婚姻关系所生的子女,还是非婚姻关系所生的子女,甚至是通过合法收养手续获得的子女以及继子女等,他们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照顾和扶持自己的父母。
然而,如果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那么对祖父母具有抚养义务的孙子孙女也将失去这一资格。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赡养老人这一类别的专项附加扣除并不包含公婆和岳父母。关于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事项,如若纳税人需赡养两位或以上年满60周岁的父亲母亲、祖父母或者其直系子女已去世的情况,便可在缴纳个税前进行相应额度的抵扣。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对象:所有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具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无论他们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还是继子女,均负有赡养、扶助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此外,如果祖父母的子女已经离世,那么有抚养义务的孙子孙女也同样需要承担起赡养祖父母的责任。
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中,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并不包括公公婆婆。
根据相关法规条例,纳税人若需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需其承担一位或多位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父母以及已故祖父母的赡养责任即可,且无需考虑子女与父母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等因素。
此外,对于祖父母的子女及孙子孙女的抚养义务,同样适用于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专业解答实际上,假如祖母名下所有的儿女都不幸离世,或者这些后代确实经济困难无力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的话,那么,这就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的祖母,应该由您来承担其生活费用以及其他必须的需求。而所谓的“被赡养者”,是指年满六十周岁的父亲母亲,以及那些在世的父母亲均已故去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专业解答实施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祖母也属享受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被赡养人不仅限于60岁以上父母,还包括子女已故或无力赡养的60岁以上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只要纳税人祖母满足条件,即可纳入扣除范围。
专业解答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减中,“赡养老人”仅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这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因此,纳税人只能扣除自己亲生或收养的父母,以及有合法继子女关系的父母的赡养支出,而女婿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支出。
专业解答我国现行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中,赡养老人专项不包括公公婆婆。纳税人只能扣除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或已故祖父母的费用,不考虑婚姻或收养关系。祖父母的子女及孙子孙女也适用此政策。
专业解答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步骤: 首先,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设定扣除年份后选择“赡养老人”项目。确保资料齐全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跳过可选的“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阅读并确认提示内容。选择被赡养人并填写信息,确认后选择“是否为独生子女”及扣除的“分配比例”或“分摊方式”。 最后,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并提交即可。
律师解析 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具有如下分摊方式: 主要依据子女和数量,若为独生子女的,其专项附加扣除为每月2000元; 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律师解析 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具有如下分摊方式:主要依据子女和数量,若为独生子女的,其专项附加扣除为每月2000元;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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